内江一刑释男子街头扒窃被追撵 持刀威胁受害人

2015-08-18 15:32 来源:未知

一刑释男子在街头扒窃钱包被发现,在被追撵过程中持刀对失主实施威胁。日前,隆昌县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李某犯抢劫罪向隆昌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李某(43岁,隆昌县金鹅镇胡家巷人)系吸毒刑释人员,其于1998年至2007年先后5次因吸毒受到公安机关处罚;2000年、2008年因犯盗窃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

2015年5月12日7时45分许,被告人李某在隆昌县古湖街道文兴街,将正在买菜的张某某布包内的一个钱包盗走后,仓皇向城郊锁江桥(小地名)方向逃逸。被害人张某某发现失窃后,经旁人指点得知系被告人李某所为,遂尾随被告人李某一路追撵。岂料,被告人李某在被追赶过程中,在采取语言恐吓的同时,又摸出随身携带的弹簧刀,挥舞着弹簧刀威胁靠近他的被害人,继而继续往前逃窜。被害人张某某追至锁江桥附近后,在街面交警的帮助下,成功将被告人李某挡获。被人赃并获的李某从身上拿出扒窃到的钱包退还给了张某某。随后,接到报警赶到现场的巡警将被告人李某抓获归案。经查:被害人张某某被盗钱包内共有现金2760.2元。

公诉机关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公共场所扒窃时被人发现后,为抗拒抓捕当场使用凶器相威胁,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第二百六十三条之规定,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依法提起诉讼。

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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